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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成都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8家2020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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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16:1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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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公告(第三批)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简章
● 成都大学2020年校聘(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公告
●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 辽宁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菏泽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第十一批)


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公告(第三批)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财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试讲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00-2021年3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00-2021年3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00-2021年3月31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0年11月25日09:00-2021年3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1年3月29日。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考核方式采用试讲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通过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人员并经学院择优选择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71868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人:贺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3
联系人:谢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三批)
南京财经大学
2020年11月24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地处中华农耕文明发祥地、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陕西杨凌,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全国31所中管高校之一、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全国农林水学科最为齐备的高等农业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2021年毕业的优秀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
招聘名额
2021年招聘专职辅导员25名,全部纳入学校正式编制,其中本校选留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的50%。
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2021年8月1日前能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有应征入伍经历或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且不少于一年:
(一)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工作经历;
(二)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经历,且担任兼职辅导员不少于2年;
(三)大学生应征入伍经历;
(四)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下设部门负责人或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下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
(五)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六)院(系)团委、学生会负责人及其下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院(系)研究生分会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
(七)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年级负责人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7.符合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一)有一年以上专职辅导员经历,且表现优异的;
(二)个人获得过全国荣誉表彰的(教育部或团中央表彰);
(三)担任过全国学联负责人或省级学联主要负责人的;
(四)所学专业方向为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
应聘程序
1.应聘辅导员岗位需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于2020年12月15日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xsc@nwsuaf.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辅导员应聘材料+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2.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学校将于12月底电话通知本人来校参加选聘。
3.参加选聘时需持相关证书原件来校。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初试、心理测试、复试、体检、公示等环节,我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终审批确定录用专职辅导员人员名单并签订三方协议。
相关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
2.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规定执行。
3.除正常工资、津贴外,享受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辅导员专项津贴。
有关说明
1.我校专职辅导员须入住学生公寓。
(点击查看辅导员宿舍情况)
2.通过邮箱投递简历的,如未收到我校正式通知(电话通知)则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3.联系地址: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处、邮编7121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9-8709244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E-mail:xsc@nwsuaf.edu.cn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简章为补充我校教师和工作人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32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2001年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2012年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合作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16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确定我校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林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11个学科为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名。其中,专任教师8名、管理人员6名、辅导员22名、
实验人员2名。在本次招聘计划中对“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单独设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表)。
1.“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开展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2.“项目人员”是指:
①“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②“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③“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硕士学历学位);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取得学术型硕士及以上学位。
5.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6.年龄要求:1984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有高校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有高校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11月22日。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以我校专家组认定为准。
11.对于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凡是报名之日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12.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名。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2日9:00-2020年11月25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须在第二阶段重新报名,对于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蒙汉兼通、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9日9:00-2020年12月2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必须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缴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缴费的银行帐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报考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24:00,报考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12月2日24: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00—2020年12月12日24:00。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蒙汉兼通岗位不低于2:1。在报名第一阶段结束后“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2.资格初审合格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毕业人员应聘硕士岗位的,也须统一参加笔试。
3.报考硕士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60%,英语占40%;总分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报考管理人员、辅导员、实验人员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60%,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占40%;总分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4.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英语》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
9:00-11:00《综合能力测试》
11:00-12:00《英语》或《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imau.edu.cn/)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将提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另行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4.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3次。
5.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前5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面试方式:硕士学位专任教师为试讲及回答问题(其中体育教师为试讲、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管理人员、辅导员为回答问题;实验岗位为试讲并回答问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参加面试。
4.应聘“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位的必须分别用蒙古语、汉语试讲,须用蒙古语回答其中1道问题。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和回答问题。
应聘“蒙汉兼通”非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以汉语回答问题为主,须用蒙古语回答其中1个问题;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于资格复审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其他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60%+面试成绩×40%
7.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再以笔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我校具体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通过上述各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行为、个人诚信、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不予聘用。
(六)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拟聘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1.监督电话0471-4309278
2.政策咨询电话0471-4316652
3.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表:1.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年11月20日
成都大学2020年校聘(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公告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面向社会招聘校聘(人事代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岗位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受聘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档案交专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正式受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和校内津贴等待遇参照学校同级别人员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按城镇职工标准购买。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研究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3.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入职。
4.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曾在成都大学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6.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校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执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4日8:00—11月27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进入成都大学招聘系统(点击此处访问),注册成功后,填写职位申请相关信息,并按提示上传附件材料。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无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1)报名超过一个岗位的。
(2)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上传材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
(3)填报虚假信息的。
(4)填报的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的。
(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
1.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进入综合考核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大于10:1。
(三)材料校验。
应聘者持相关资料原件到成都大学进行材料校验。应聘者对其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提供原件校验的人员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材料校验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获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涉及违规违纪情形的,可向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28-84616226。
五、拟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则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成都大学人事处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028-8461622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附件:2020年成都大学校聘(人事代理)招聘岗位及条件
成都大学
2020年11月20日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位于长株潭城市群三大核心之一的株洲市。学校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党建工作示范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单位、湖南省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9个;招聘计划50人,其中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岗位48人(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hgz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明确岗位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资料要求: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领取准考证时交人事处)。
报名电子邮箱及要求:请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hnhyrsc123@sina.com(如多次发送则以首封电子邮件内容为准)。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提供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以及职称证书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分数并列的,一并入围)。专技岗01-24: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表达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专技岗25-27、管理岗01-0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53762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举报电话:0731-22537692(学院监察处)
附件1、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辽宁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辽宁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工勤岗位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专科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lnvc.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下载《辽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lnvcrsc@126.com(发送至其它邮箱无效),邮件标题请注明“所申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专业+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可命名为“教师1+本人姓名+专业+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或“辅导员+本人姓名+专业+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如下佐证材料(各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同时发送WORD文档和手写签名的PDF文档):
(1)个人简历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成绩单;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及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所在党支部印章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按照如下顺序加序号命名进行整理:1报名表(1-1报名表PDF版、1-2报名表WORD版);2个人简历;3身份证扫描件;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5工作证明(视本人所报岗位情况提供);6党员证明材料(视本人所报岗位情况提供),整理后,请将文件夹制作成压缩文件后,按照“所申报岗位名称(附件1)+本人姓名+专业”,例如“教师1+圆圆+计算机技术”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lnvcrsc@126.com)。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lnvc.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工勤岗位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分为1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vc.cn)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lnvc.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单位网站(www.lnvc.cn)公布。
2、工勤岗位考试考核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注重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成绩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vc.cn)公布。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职责特点和工作实绩,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lnvc.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6:4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单位网站公布(www.lnvc.cn)。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工勤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并列者,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lnv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仅一次。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职业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7286037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纪律监督电话:024-72862001
附件1:辽宁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附件2:辽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辽宁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详见《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邮箱hbmurs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和“专项公开招聘应聘+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字样。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学信网”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测试主要以网络面试的形式进行考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开考比例
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达到1:1比例即可开考,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六、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面试以试讲为主,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能力三个方面。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学校组织,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参考依据。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湖北医药学院另行通知,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75316(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91077(湖北医药学院纪委)
附件: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湖北医药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菏泽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第十一批)一、菏泽学院简介
菏泽学院是菏泽市唯一的省市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1949年建校,2004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高校。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355”三步走发展战略,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新建本科高校的特色发展之路,综合实力和办学声誉不断提升。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1436亩,建筑面积57.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15万册、期刊2200余种,电子图书271万册,数据库32个。本科专业63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5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2261人,继续教育在读生6650人。现有教职工1592人,专任教师109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85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40人。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6万名合格毕业生,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8年9月6日,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菏泽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菏泽学院建设和发展,决定将学校以北800亩发展预留地净地划拨给学校,用于学校扩建改善办学条件,再划拨3000亩新校区用于筹建菏泽大学,并且专门成立指挥部,加快推进菏泽大学筹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学校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励精图治,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及《菏泽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xyrczp@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1)《菏泽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心理测试、网络查询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学校为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50-70万元,以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学校以适当方式协助安排工作。以上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佀老师
联系电话:0530-5668661、552594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电子邮箱:hzxyrcz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
邮编:2740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菏泽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菏泽学院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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