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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7-22
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邮电大学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邮电通信类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学校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根据上级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报考条件
1.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就业单位。
2.西安邮电大学2018、201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就业单位。
3.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
4. 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拟为90人,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四、报名
(一)材料寄送
考生须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下载打印《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二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未就业声明(见附件2)。
以上材料扫描文件发至邮箱(zsb@xupt.edu.cn)并通过快递邮寄。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27日。
报名材料收止日期:2020年7月29日(以学校签收日为准)。
五、录取办法
1. 招生办公室于报名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2. 公示结束后,如符合条件考生人数少于该专业录取人数,则直接确定所有符合条件考生为预录取考生。如符合条件考生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数,则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40%+学院面试评分×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3. 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监督机制
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察处监督电话029-88166061,邮箱:jiwei@xupt.edu.cn。
八、附则
1.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4.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5.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710121
咨询电话:029-88166199
6.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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